9月3日是开学的第一天,全体学生及教职员工又聚集到了学校这个永远让人向往的地方。然而,学校也是结核病等呼吸道传染病好发的场所。湖南省结核病防治所副所长王巧智提醒,学校结核病的预防,刻不容缓。
一是要做好筛查与监测,及时发现可疑肺结核患者。落实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结核病检查项目,并建立学生和教职员工健康档案。对新生入学体检中发现的疑似结核病病例,学校应及时告知督促学生或家长到当地医疗机构检查确诊。
做好中小学晨检和晨检记录。每日晨检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负责,重点了解学生是否有咳嗽、咳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和学校疫情报告人,告知督促学生或家长及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医院确诊发现学生肺结核患者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及时报告疫情。
做好因病缺课学生登记和病因追踪工作。班主任(辅导员)要及时准确掌握学生病因并做好记录工作,严防患病学生及家长隐瞒病情。
二是要注意严格通风换气,净化室内环境。各级各类学校都要认真做好教室、寝室、图书室、阅览室、食堂、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室内体育运动场馆等公共场所通风换气,避免学生长时间处于密闭空间。课间休息、午休、放学和晚自习后都要开窗开门通风透气;天气好的情况下,要开窗上课,尽可能少使用空调,空调开放期间也要经常开门开窗通风透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三是要严格把好休、复学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对发现的学生肺结核患者,要严格按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版)》要求开具休学诊断证明。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和重症病原学阴性肺结核患者经规律治疗完成全疗程达到治愈或治疗成功的标准方可复学。病原学阴性肺结核患者必须经过2个月的规范治疗后,症状减轻或消失,胸部X光片病灶明显吸收,后续2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并且至少一次痰培养检查为阴性(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至少满1个月)方可复学。学校要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休、复学证明对患病学生严格实施休、复学管理。
四是要开展健康教育,全面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
各学校要把结核病防治知识作为开学第一课在学生及教职员工中广泛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要通过黑板报、宣传栏、宣传标语、知识手册、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形式让广大师生掌握基本的结核病防治知识,树立师生良好的卫生行为,并自觉参与到结核病防控中来,从自我做起,从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卫生行为做起,从根本上防止学校结核病疫情的发生。
王巧智介绍,同学们平时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应掩住口鼻,不要对着他人,不要随地吐痰;在校期间要勤开窗通风,让室内空气保持流通;每天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的饮食,另外还要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身体抵抗力。
另外,如果同学中有人得了肺结核,学校可能会采取一些措施,比如可能会让病人离开学校并接受正规的抗结核治疗、对教室或宿舍进行消毒、保证教室或宿舍开窗通风等,这也是为了防止学生被感染,大家要积极配合学校的这些工作。
王巧智提醒,同学们还需要记住下面这8个方面的知识,并且在学习和生活中做到:
1、肺结核是长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慢性传染病;
2、肺结核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播,人人都有可能被感染;
3、咳嗽、咳痰2周以上,应当怀疑得了肺结核,要及时就诊;
4、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掩口鼻,戴口罩可以减少肺结核的传播;
5、规范全程治疗,绝大多数患者可以治愈,还可避免传染他人;
6、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被诊断为肺结核后,应当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
7、养成勤开窗通风的习惯;
8、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膳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