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
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健康委(局)、疾控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卫生健康局、疾控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落实《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和《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以及有关政策要求,科学指导学校进一步优化管理措施,保健康、防重症,有效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结合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实际,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疾控局制定了《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和《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
年2月27日
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
(第七版)
为落实《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和《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以及有关政策要求,科学指导高等学校进一步优化管理措施,保健康、防重症,有效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结合高等学校实际,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开学前
1.履行主体责任。保持学校疫情防控领导指挥体系和管理机制高效运行。高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是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分管校领导和相关校领导是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责任人,分工负责。多校址办学的学校,各校区分别明确疫情防控责任人和工作职责,形成联动协调工作机制,确保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有序推进。
2.做好开学准备。全面摸清师生员工疫苗接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情况、患有基础疾病和有特殊医疗需要的师生以及60岁以上老年教职员工底数,建档立卡,跟进服务。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校区、师生分布情况,科学制定新学期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细化开学返校重点环节疫情防控要求,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风险隐患排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强化保障机制。
3.调整优化检测方案。高校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非疫情流行时,高校可根据需要对校内医务、餐饮、宿管、快递、安保、保洁等工作人员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可根据实际明确师生抗原或核酸检测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提供技术保障。
4.建设高校健康驿站。高校在属地卫生健康、疾控、教育等部门指导支持下,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健康驿站建设管理指引(试行)》,建立健全健康驿站管理专班(领导小组),根据实际要求设置综合组、信息组、医疗组、保供组、宣教组、转运组、心理组等机构,科学统筹和合理动员校内外资源,按照在校师生人数和防疫需要科学配置床位数,配备足量医护和服务保障人员、防护物资、医疗药品和器材,按需为校内轻型病例提供照护、临时健康监测或适当对症治疗。建好管好用好在站学生健康观察、日常巡察、发热接诊、分检预警电子台账,细化学生入站、出站临床病情识别和及时转运就医等关键环节,强化在站服务管理,提高健康驿站建设质量,确保健康驿站安全有序规范运行。
5.畅通救治绿色通道。医院对接机制,探索建立医联体,医院医护人员驻校共同工作,健全校内转院病例救治绿色通道,按照分级分类收治原则,细化校内感染者分级诊疗办法,做好重型、危重型病例转诊救治工作。医院开展多场景转诊救治应急转运演练,提高转运效率,确保快速精准转运,流畅对接。
6.加强物资动态储备。动态储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症治疗药物,建立稳定保供渠道,保证在疫情流行期间和应急情况下足量供应。储备充足的抗原检测试剂和口罩、消毒用品、防护服、脉搏血氧仪、制氧机、安全测温设备等常用防疫物资,保有2周以上储备量,健全信息台账,安排专人有效开展防疫物资入库、出库、补库、调配管理,确保存放安全,科学规范使用。
7.提供便捷服务。结合师生需要,开设发热门诊(诊疗点),落实值守制度,面向师生员工公布热线电话,鼓励提供师生员工在线医疗咨询服务。在疫情流行期间,可利用学生活动中心、体育馆等大型场所增设发热诊疗点,提供快速便捷医疗服务。
8.开展健康自测。开学返校前一周,师生员工每日开展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应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如检测结果确认感染病毒,须如实报告学校,延迟返校。学校做好“一对一”跟踪服务,及时研判返校时间。学校将返校途中的防护要求告知所有师生员工。返校途中注意个人卫生,做好手卫生和个人防护。返校途中身体出现疑似症状,应主动报告学校,及时就近就医。
9.加强监督检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加强对高校开学疫情防控准备工作的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健康驿站专班组成、组织管理、基础条件、人员配备、物资储备、发热门诊设置、信息台账管理、机制运行等情况。
二、开学后
1.区分场景、人群和疫情情况科学佩戴口罩。开学后,师生在校期间不强制要求佩戴口罩,可根据个人健康状况和意愿选择是否佩戴口罩。校内医务、餐饮、宿管、快递、安保、保洁等工作人员上岗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师生员工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时,应尽快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就医排查,若为阳性,应暂时居家或在高校健康驿站对症治疗,直至康复,不得带病工作或学习;若为阴性,在校期间应当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直至症状消失。师生员工离开学校后,按照当地社会面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科学佩戴口罩。如当地出现疫情流行,恢复师生员工校内佩戴口罩的防控措施。
2.科学安排教育教学活动。非疫情流行时,学校开展正常线下教学活动,不允许封校管理。疫情流行期间,可实施分区管理,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实施线上教学、调整教学安排等疏散人员措施。科研、实习、考试等相关教学活动以及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疫情适时作出合理调整安排。
3.加强公共场所管理。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公共生活区域等场所日常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根据师生需要摆放公用消毒用品,师生员工进出时可自行做好卫生消毒。改善学校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公共浴室、卫生间等公共场所通风条件。
4.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管理。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开学前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的安全性、饮水设备设施清洁消毒等,核查食堂员工健康体检证明有效期、确保符合要求,就餐场所合理分配空间,师生适当错峰就餐。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做好就餐区域桌椅、地面、餐(饮)具和炊具的清洁消毒,及时收集和处理厨余垃圾。加强学校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管理,及时更换已经损坏或陈旧的设备。饮水设备设施应取得行业检验、监测合格证书,确保饮用水安全。食堂工作人员应当戴工作帽、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消毒。
5.加强疫苗接种。鼓励符合条件的18岁以上师生员工进行1剂次同源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不可同时接受同源加强免疫和序贯加强免疫接种。鼓励感染高风险、具有较严重基础疾病和免疫力低下师生以及60岁以上老年教职员工,在完成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满6个月后,进行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6.加强老年教职员工健康保障。及时了解老年教职员工健康状况和就医需求,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用好校内外医疗、护理和服务资源,为老年教职员工提供更好的医疗和健康保健服务。有条件的高校可为老年教职员工发放血氧仪、防疫物资等,指导老年教职员工通过居家监测血氧水平等方式,提升预防重症和早期识别重症能力。
7.加强师生员工日常健康管理。日常生活中坚持勤洗手、常通风、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保持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开展师生发热、干咳、咽痛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监测,根据需要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充分发挥校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