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定传染病报告信息系统显示,每年患肺结核患者数居甲、乙类传染病的第二位,报告发病率逐年下降。学生肺结核报告发病率约为全人群报告发病率的1/3,整体呈下降趋势。从人群分类来看,学生肺结核报告发病数约占全人群报告发病数的4%-6%,仅次于农民、工人和离退休人员中的患者数。从报告年龄来看,15-24岁年龄组约占学生报告发病总数的85%,即高中阶段、本专科阶段的学生发病数较多,尤其是18岁左右年龄组所占比例最高。从报告时间来看,3-4月、9月为学生患者报告发病高峰。
为减少结核病在校园内传播流行,国家卫健委和教育部日前联合发布《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其中明确,包括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托幼机构等各级各类学校,应在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中开展结核病相关检查,并将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
此次出台的《指南》全文共10章、27个附件。
第一章“疫情特点和防控策略”介绍了学生人群特点和学校肺结核疫情特点,提出了日常防控、散发疫情处置和突发事件应对等在内的防控策略和措施;
第二章“机构职责”详细描述了教育系统和医疗卫生系统各相关机构的职责和任务,特别强调学校在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中的主体责任;
第三章“学校常规预防控制措施”和第四章“疫情主动监测与信息反馈”均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中的日常防控措施。内容包括新生入学结核病检查,师生的健康教育和培训,聚集性场所的通风换气、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病例报告和疫情及舆情监测等,对中小学晨检、各类学校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以及病例报告和转诊等的流程进行了详细阐述,特别提供了开展学校结核病舆情监测的方法和边界词,对学校结核病疫情监测及相关信息反馈提出了明确要求。
第五章至第八章分别为“患者诊断、治疗和管理”“接触者检查”“预防性治疗”和“感染控制”,提供了发生学校结核病疫情时的处置措施,这些处置措施均适用于学校散发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九章“学校结核病疫情处置流程”详细梳理了学校发生结核病疫情后的处置流程和疫情报告要求,并提供了发生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应急响应措施;
第十章针对整个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明确提出了对各级各类相关机构的督导和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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