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正处于身心发育阶段,由于紧张的学习和集体生活的特点,学校结核病爆发的案例时有发生,给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因此,学校做为防治结核病工作的重点场所,有着更加明确与严格的工作要求。
做好筛查与监测,及时发现可疑肺结核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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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落实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结核病检查项目,建立学生和教职员工健康档案。对新生入学体检中发现的疑似结核病病例,学校应及时告知督促学生或家长到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确诊。
二是做好中小学晨检和晨检记录。每日晨检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负责,重点了解学生是否有咳嗽、咳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和学校疫情报告人,告知学生或家长及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医院确诊发现学生肺结核患者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及时报告疫情。
三是做好因病缺课学生登记和病因追踪工作。班主任(辅导员)要及时准确掌握学生病因并做好记录,防止患病学生及家长隐瞒病情。
严格通风换气,净化室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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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各类学校都要认真做好教室、寝室、图书室、食堂、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公共场所通风换气,避免学生长时间处于密闭空间。
★课间休息、午休、放学和晚自习后都要开窗开门通风透气;
★天气好的情况下,开窗上课,尽可能少使用空调
★空调开放期间也要经常开门开窗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严格把好休、复学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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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对发现的学生肺结核患者,要严格按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版)》要求开具休学诊断证明。
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和重症病原学阴性肺结核患者经规律治疗完成全疗程达到治愈或治疗成功的标准方可复学。
病原学阴性肺结核患者必须经过2个月的规范治疗后,症状减轻或消失,胸部X光片病灶明显吸收,后续2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并且至少一次痰培养检查为阴性(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至少满1个月)方可复学。
学校要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休、复学证明对患病学生严格实施休、复学管理。
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全面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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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要把结核病防治知识作为开学第一课在学生及教职员工中广泛开展。
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要通过黑板报、宣传栏、宣传标语、知识手册、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形式让广大师生掌握基本的结核病防治知识。
树立师生良好的卫生行为,并自觉参与到结核病防控中来:从自我做起,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卫生行为,从根本上防止学校结核病疫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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