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征兵,一年两次。
▲截图自“中国民兵”官微
值得注意的是——
女兵年龄有所放宽;
具体是: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为了征兵这项工作,每年都会召开专门的全国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当年的征兵工作提出要求——年的会议强调,“紧贴国防和*队改革与部队战斗力建设需要,进一步提高兵员征集质量,加大海*、空*和东部地区部队在西部地区的接兵数量。”年的会议明确,“继续做好精准征集试点,尽可能多地征集和部队战斗力建设紧密相关专业青年入伍,加大向高原部队定向补充高原地区新兵力度。”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年和年的征兵会议,都是在当年的7月召开。而年的征兵会议,于1月召开。时间节点的突然变化,注定了变革的发生——年年1月16日,“两征两退”改革暨年全国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今年的征兵会议明确——自年起,将义务兵征集由一年一次征兵一次退役,调整为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不过,最终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年的两次征兵最终还是合并到下半年一次执行完毕。目前,一年两次征兵,已经确定。男兵和女兵的具体时间有所区别,分别为——①男兵上半年应征报名年12月10日-年2月20日下半年应征报名年4月1日-年8月15日②女兵上半年应征报名年12月10日-年2月15日18时下半年应征报名年6月26日-年8月15日18时陆*征兵宣传片(动图截图)▼事实上,一年两次征兵,筹划已久——年3月,*队人大代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武部原部长刘连昌呼吁,可以由目前的一年一次集中征兵变为一年多次分期征兵。年5月,《国防》杂志刊登了题为《加强体系建设完善制度措施推动一年两次征兵改革平稳落地》的文章。从这些过往的提案以及文章中,我们可以看出“一年两次征兵”的意图和考量——第一,让有志于*营的年轻人,拥有更多的机会进入部队。现在,征兵难已经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当兵难”——每年报名应征的人数,远远超过的征集数量。如此,就需要排序。而每年多一次兵员征集,对于有志青年来说,绝对是多一次参加竞选的机会。以前都是,今年没征上,来年接着来。从年开始,上半年没征集上,下半年就可以继续来!其次,征兵制度改革与*队职业化改革,息息相关。入口决定出口,按照目前几月份入伍即在几月份退伍的惯例,日后一年将出现3个退伍季。从*衔制的长远发展看,中国特色的“退伍季”,随着时间的退役,也将因为更灵活进出、弹性服役的职业化推进,而逐渐淡化。海*征兵宣传片(动图截图)▼第三,有效减少部队人员大进大出。多一次征兵,意味着日后多一次退伍。如此,每年进出部队的人员,都可以分批进行,而每一批进出的人员数量,都会变少。由此带来的是——各个单位的人员可以更好地保证在位率,人员在位率连着战斗力呀!所以,日后的部队战斗力,常年都会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准!第四,国防动员系统和训练机构一年的任务更加均衡。在征兵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将征兵季一分为二,对于征兵机构的国防动员系统和相关负责训练新兵的单位,上下半年,任务均衡,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忙乱。总之,“一年两次征兵”,好处多多,势在必行!接下来,聊聊年征兵的一些新变化——除了“一年两征”,还有“全国征兵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11月16日,国务院方面发布了一个函——《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委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全国征兵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函件明确,为进一步加强对征兵工作的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经国务院、中央*委同意,建立“全国征兵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这个关于征兵的部际联席会议的召集人,是中央*委委员、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部长魏凤和。所以,有人说,国防部长又多了一项任务。事实上,“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并非新生事物,今年就成立或者调整完善了好几个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包括网络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等。唯一需要强的是——每一个部际联席会议背后,都有一项极为重要的任务。关于征兵的部际会议,也是如此。因此,“全国征兵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确是非常不简单的!这一点,从会议成员名单上也能看出来。着重强调一下接下来征兵方面的变化——●由“一征一退”向“两征两退”改革,征兵工作流程、方式方法等将发生重大变化;●征兵*策的变化,将带来服役*策、退役*策的调整;●征兵、服役、退役*策需要更加系统完备,且需要相互衔接和配套,以全面提升征兵工作质量效益。最后,我们需要强调的是——今年9月24日,国防部新闻发言人谭克非披露,全国广大适龄青年参*报国热情持续高涨,应征报名人数突破万。关于当兵,尽管每年多了一次机会。但是,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且奋力争取的人。年征兵、直招士官、定向培养士官体格检查标准第一章外科
第一条男性身高cm以上,女性身高cm以上,合格。
①坦克乘员—cm;
②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cm;
③潜水员—cm;
④空降兵cm以上;
⑤空*专机女乘务员—cm;
⑥特种作战部队(含海*陆战队队员)、中央警卫团、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cm以上(体格条件优秀的cm以上),女性身高cm以上;
⑦驻香港澳门部队条件兵男性cm以上,女性cm以上;
⑧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男性cm以上,女性cm以上;
第二条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GLU)7.0mmol/L,合格。
1.男性:17.5≤BMI28,其中17.5≤男性条件兵27;28≤BMI30,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
2.女性:17≤BMI24。
第三条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四条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乳腺肿瘤,不合格。单纯性甲状腺肿,条件兵不合格。
第五条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
(二)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X线片显示骨折线消失,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条件兵除外);
(三)关节弹响排除骨关节疾病或损伤,不影响正常功能的;
(四)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仅陆勤人员);
(五)轻度胸廓畸形(条件兵除外)。
第六条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存在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七条下蹲不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条件兵超过4cm),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调整姿势后能完全下蹲或轻度下蹲不全(病理性原因除外),陆勤合格。
第八条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九条恶性肿瘤,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良性肿瘤、囊肿,其他部位长径超过3cm的良性肿瘤、囊肿,或虽未超出前述规定但影响功能和训练的,不合格。
第十条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第十一条面颈部文身,着*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第十二条脉管炎,动脉瘤,中、重度下肢静脉曲张和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条件兵不合格。
第十三条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肛旁脓肿,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
(二)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1年以上,无后遗症;
(三)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8cm以下的混合痔。
第十四条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单睾,隐睾及其术后,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轻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条件兵除外);
(二)无自觉症状的睾丸鞘膜积液,包括睾丸在内不大于健侧睾丸1倍(条件兵除外);
(三)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后1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
(四)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数量在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5cm以下;
(五)包茎、包皮过长(条件兵除外);
(六)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
第十五条重度腋臭,不合格。轻度腋臭,条件兵不合格。
第十六条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泛发性湿疹,慢性荨麻疹,泛发性神经性皮炎,银屑病,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血管痣、色素痣、胎痣和白癜风,其他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合格。多发性毛囊炎,皮肤对刺激物过敏或有接触性皮炎史,手足部位近3年连续发生冻疮,条件兵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单发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长径在3cm以下;
(二)股癣,手(足)癣,甲(指、趾)癣,躯干花斑癣;
(三)身体其他部位白癜风不超过2处,每处长径在3cm以下。
第十七条淋病,梅*,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以及其他性传播疾病,不合格。
第二章内科
第十八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收缩压≥90mmHg,<mmHg;
(二)舒张压≥60mmHg,<90mmHg。
第十九条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心率60~次/分;
(二)心率50~59次/分或~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条件兵除外)。
第二十条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右位心脏,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听诊发现心律不齐、心脏收缩期杂音的,经检查系生理性(条件兵除外);
(二)直立性低血压、周围血管舒缩障碍(仅陆勤人员)。
第二十一条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大泡,气胸及气胸史,以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触及肝脏不超过1.5cm,剑突下不超过3cm,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叩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左肋缘下未触及脾脏,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既往因患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现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第二十三条泌尿、血液、内分泌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免疫性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艾滋病,病*性肝炎,结核,流行性出血热,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黑热病,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丝虫病,以及其他传染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急性病*性肝炎治愈后2年以上未再复发,无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正常;
(二)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肾结核、腹膜结核,临床治愈后3年无复发(条件兵除外);
(三)细菌性痢疾治愈1年以上;
(四)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性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治愈2年以上,无后遗症;
(五)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无后遗症。
第二十五条癫痫,以及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六条精神分裂症,转换性障碍,分离性障碍,抑郁症,躁狂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人格障碍,应激障碍,睡眠障碍,进食障碍,精神发育迟滞,遗尿症,以及其他精神类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第三章耳鼻咽喉科
第二十八条听力测定双侧耳语均低于5m,不合格。
一侧耳语5m、另一侧不低于3m,陆勤人员合格。
第二十九条眩晕病,不合格。
第三十条耳廓明显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合格。
轻度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轻度耳霉菌病,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一条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以及其他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鼓膜中度以上内陷,鼓膜瘢痕或钙化斑超过鼓膜的1/3,咽鼓管通气功能、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不良,咽鼓管咽口或周围淋巴样组织增生,条件兵不合格。鼓膜内陷、粘连、萎缩、瘢痕、钙化斑,条件兵合格。
第三十二条嗅觉丧失,不合格。嗅觉迟钝,条件兵不合格。
第三十三条鼻中隔穿孔,鼻畸形,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重度鼻粘膜糜烂,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以及其他影响鼻功能的慢性鼻病,不合格。严重变应性鼻炎,肥厚性鼻炎,慢性鼻窦炎,严重鼻中隔偏曲,条件兵不合格。不影响副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轻度萎缩性鼻炎,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四条超过Ⅱ度肿大的慢性扁桃体炎,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严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不合格。
第四章眼科
第三十五条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外合格。
第三十六条色弱,色盲,不合格。
能够识别红、绿、*、蓝、紫各单色者,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七条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伸入角膜不超过2mm的假性翼状胬肉,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八条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不合格。15度以内的共同性内、外斜视,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九条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不影响视力的角膜云翳,合格。
第四十条晶状体、玻璃体、视网膜、脉络膜、视神经疾病,以及青光眼,不合格。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合格。
第五章口腔科
第四十一条深度龋齿超过3个,缺齿超过2个(经正畸治疗拔除、牙列整齐的除外),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重度牙周炎,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颞颌关节疾病,唇、腭裂及唇裂术后明显瘢痕,不合格。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的龋齿、缺齿,合格。
第四十二条中度以上氟斑牙及牙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牙明显缺损或缺失,超牙合超过0.5cm,开牙合超过0.3cm,上下颌牙咬合到对侧牙龈的深覆牙合,反牙合,牙列不齐,重度牙龈炎,中度牙周炎,条件兵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上下颌左右尖牙、双尖牙咬合相距0.3cm以内;
(二)切牙缺失1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后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
(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重叠;
(四)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轻度反牙合,无其他体征;
(五)错牙合畸形经正畸治疗后功能良好。
第四十三条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合格。
第六章妇科
第四十四条闭经,严重痛经,子宫不规则出血,功能性子宫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不合格。
第四十五条内外生殖器畸形或缺陷,不合格。
第四十六条急、慢性盆腔炎,盆腔肿物,不合格。
第四十七条霉菌性阴道炎,滴虫性阴道炎,不合格。
第四十八条妊娠,不合格。
第七章辅助检查
第四十九条血细胞分析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血红蛋白:男性~g/L,女性~g/L;
(二)红细胞计数:男性4.3~5.8×2/L,女性3.8~5.1×2/L;
(三)白细胞计数:3.5~9.5×/L;
(四)中性粒细胞百分数:40%~75%;
(五)淋巴细胞百分数:20%~50%;
(六)血小板计数:~×/L。
血常规检查结果要结合临床及地区差异作出正确结论。血红蛋白、红细胞数、白细胞总数、白细胞分类、血小板计数稍高或稍低,根据所在地区人体正常值范围,在排除器质性病变的前提下,不作单项淘汰。
第五十条血生化分析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男性9~50U/L,女性7~40U/L;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男性50U/L、≤60U/L,女性40U/L、≤50U/L,应当结合临床物理检查,在排除疾病的情况下,视为合格,但须从严掌握;
(二)血清肌酐:
酶法:男性59~μmol/L,女性45~84μmol/L;苦味酸速率法:男性62~μmol/L,女性53~97μmol/L;苦味酸去蛋白终点法:男性44~μmol/L,女性70~μmol/L;
(三)血清尿素:2.9~8.2mmol/L。
第五十一条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阳性,艾滋病病*(HIV1+2)抗体检测阳性,不合格。
第五十二条尿常规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尿蛋白:阴性至微量;
(二)尿酮体:阴性;
(三)尿糖:阴性;
(四)胆红素:阴性;
(五)尿胆原:0.1~1.0Eμ/dl(弱阳性)。
第五十三条尿液离心沉淀标本镜检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红细胞:男性0~偶见/高倍镜,女性0~3/高倍镜,女性不超过6个/高倍镜应结合外阴检查排除疾病;
(二)白细胞:男性0~3/高倍镜,女性0~5/高倍镜,不超过6个/高倍镜应结合外生殖器或外阴检查排除疾病;
(三)管型:无或偶见透明管型,无其他管型。
第五十四条尿液*品检测阳性,不合格。
第五十五条尿液妊娠试验阴性,合格。
尿液妊娠试验阳性、但血清妊娠试验阴性,合格。
第五十六条大便常规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外观:*软;
(二)镜检:红、白细胞各0~2/高倍镜,无钩虫、鞭虫、绦虫、血吸虫、肝吸虫、姜片虫卵及肠道原虫。
大便常规检查,在地方性寄生虫病和血吸虫病流行地区为必检项目,其他地区根据需要进行检查。
第五十七条胸部X射线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一)胸部X射线检查未见异常;
(二)孤立散在的钙化点(直径不超过0.5cm),双肺野不超过3个,密度高,边缘清晰,周围无浸润现象(条件兵除外);
(三)肺纹理轻度增强(无呼吸道病史,无自觉症状);
(四)一侧肋膈角轻度变钝(无心、肺、胸疾病史,无自觉症状)。
第五十八条心电图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一)正常心电图;
(二)大致正常心电图。大致正常心电图范围按有关规定执行。
1.窦性心律,心率50-心率50-59次/分,或者-次/分,结合临床;
2.窦性心律不齐,经吸屏气后改善或者消失;
3.P波电轴左偏(P波在Ⅰ、aVL直立且电压较高,Ⅱ、低平或者正负双相,Ⅲ、aVF正负双向或者浅倒,aVR负正双向或者浅倒);
4.单纯的qrs电轴偏移在-30度至+度;
5.单纯逆钟向或者顺钟向转位;
6.左心室高电压(无高血压,心脏听诊无病理性杂音,胸片无心脏增大);
7.心律较慢时以R波为主导联J点抬高,ST段呈凹面向上型抬高小于0.1mV;
8.以R波为主导联ST段呈缺血型压低小于等于0.05mV(aVL、m可压低0.1mV)或者呈近似水平型压低小于0.08mV,或者呈上斜型压低小于0.1mV;
9.T波在Ⅱ直立,电压大于1/10R波,aVF低平,Ⅲ倒置;
10.TV1、V2大于TV5、V6(TV5、V6大于1/10R波);
11.窦房结内游走性心律;
12.V1、V2导联出现高R波,但是肢体导联QRS波电压无变化,QRS电轴无明显右偏,右胸导联无ST-T改变,临床无引起右室肥大的病因;
13.室上峭型QRS波(V1星rsr型,rr.1.V5导联无s波或者s波在正常范围内);
14.偶发早搏;
15.不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无其他可疑的阳性病史、症状和体征;
16.U波明显,但是未高于T波,无其他可疑的阳性病史、症状和体征。
出现前款第二项第4、5、6条目的心电图表现,应当让受检者作原地蹲起20次,复查心电图无明显异常病理改变的,视为大致正常心电图。
第五十九条腹部超声检查发现恶性征象、病理性脾肿大、胰腺病变、肝肾弥漫性实质损害、肾盂积水、结石、内脏反位、单肾以及其他病变和异常的,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第四至十款,条件兵除外):
(一)肝、胆、胰、脾、双肾未见明显异常;
(二)轻、中度脂肪肝且肝功能正常;
(三)胆囊息肉样病变,数量3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5cm以下;
(四)肝肾囊肿和血管瘤单脏器数量3个以下且长径均在1cm以下;
(五)单发肝肾囊肿和血管瘤长径3cm以下;
(六)肝、脾内钙化灶数量3个以下且长径均在1cm以下;
(七)双肾实质钙化灶数量3个以下且长径1cm以下;
(八)双肾错构瘤数量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1cm以下;
(九)肾盂宽不超过1.5cm,输尿管不增宽;
(十)脾脏长径10cm以下,厚度4.5cm以下;脾脏长径超过10cm或厚径超过4.5cm,但脾面积测量(0.8×长径×厚径)38cm2以下,排除器质性病变;
(十一)副脾。
第六十条妇科超声检查发现子宫肌瘤、附件区不明性质包块、以及其他病变和异常的,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子宫、卵巢大小形态未见明显异常;
(二)不伴其他异常的盆腔积液深度不超过2cm;
(三)单发附件区、卵巢囊肿长径小于3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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