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房事养生,有着悠久的历史、精辟的论述、丰富的内涵,可供现代研究房事养生的借鉴和参考。
古云:“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矣。”“食、色,性也。”可见食欲和性欲,是人的本性,无师自通。古又云:“房中之事,能杀人,能生人。”就像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一样,从而悟出“合男女必有则”的“交接之道”,顺之者延年益寿,逆之者早衰早夭。
1.
元·李鹏飞《三元延寿参赞书》云:“欲不可绝,欲不可早,欲不可纵,欲不可强”,堪称中医房事养生之准则。
欲不可绝,道出了房事的必要性。健康夫妇适度房事,是调和阴阳的重要手段;若强忍不泄,反致阴阳失衡而成病。所谓“孤阳绝阴,独阴无阳,欲心炽而不遂,则阴阳交争,乍寒乍热,久而成劳。”
欲不可早,论述了早婚的弊端。“男破阳太早则伤其精气,女破阴太早则伤其血脉。”“精未通而御女以通其精,则五体有不满之处,异口有难状之疾。”
欲不可纵,旨在反对放纵情欲。“淫声美色,破骨之斧锯也。世之人若不能秉灵烛以照幽情,持慧剑以割爱欲,则流浪生死之海,害生于恩也。”
欲不可强,专指不可强力入房,“强力入房则精耗,精耗则肾伤,肾伤则髓气内枯,腰痛不能俯仰。”超越体质条件而勉强行房,叫作自不量力,“才不遗,强思之;力不胜,强举之,伤也。甚矣,强之一字,真伐生伐寿之本。”
2.
《妇人规》云:“如寝室交会之所,亦最当知宜忌。”古人提出“当避大寒大热、大风大雨、日月蚀、地动雷电,此天忌也;醉饱、喜怒、忧怨、恐惧,此人忌也;山川神祗,社稷井灶之处,此地忌也”等“三忌”大环境条件。
“已醉勿房,已房勿醉;已饱勿房,已房勿饱;已劳勿房,已房勿劳;已饥勿房,已房勿饥”。“热病新瘥及大病未满百日,气力未平复,禁行房事。”等自身小环境条件,大都言之有理。但对“寝室交会之所”惜未提具体要求。
现代医学指出,凡房事,卧室要安静,以免外界干扰;睡床要舒适,被褥、床单、枕巾要整洁;室内空气要流通、新鲜,以利房事后入睡,体力,大脑得以休息;灯光要偏暗,以通过视觉加深性刺激印象,卧室环境适宜,亦是房事成功的一个必备条件。
3.
《洞玄子》云:夫妇行房,春季头宜朝东,夏朝南,秋朝西,冬朝北;单日有益,双日有损;从半夜到中午有益,从午时后到半夜前受损;春季逢甲乙,夏季逢丙丁,秋季逢庾辛,冬逢壬癸有益。这些问题,除阴阳五行外,涉及人体生物钟,医学气候学,天干地支等边缘学科,以往研究者甚少,留待今后进一步探索。现在人们都不讲究房事方位。
对季节,《内经》即有“冬不藏精,春必病温”之说。清·程国彭指出:冬夏两季应节制性欲,因夏季火令,天气酷热,易伤津液;冬季水令,天寒地冻,应注意藏精保阳。
房事时间,今人一般选择夜晚入睡前,以利房事后充分休息。据国外研究,房事的最佳时间是早晨,此时雄性激素分泌达最高峰,而且经过一夜睡眠,养精蓄锐,房事可带来更大乐趣。
4.
《医心方》云:“年二十,常二日一施;三十,三日一施;四十,四日施;五十,五日一施;年过六十以去,勿复施泻。”《千金方》云:“人年二十者,四日一泄;年三十者,八日一泄;年四十者,十六日一泄;年五十者,二十日一泄;年六十者,即毕闭精,勿复再施也。若体力犹壮者,一月一泄。”
事实上,房事频率不可能,也不应有统一标准。总的原则是因人而宜,各不相同。即使同一个体,也受年龄、体质、性格、职业、气候、环境、情绪等多种因素影响。新婚燕尔,性欲旺盛,房事较频;婚后数月,一般每周2、3次;随着年龄增长,会逐渐减少,一、二周1次;身体较弱者,次数更少;夫妻久别重逢,房事频率增加,乃人之常情,但亦应适当节制。
目前有人提倡以事后的自我感觉来调节房事频率,似有一定道理。即房事第二天,双方感到精神饱满,心情愉快,体力充沛,轻便矫健,充满生机者,为房事频率合理、适度;反之,房事第二天,感到疲乏无力、心慌气短、精神萎靡、腰腿酸痛者,为房事过频,应予适当调整。
5.
古人强调房事前必须在精神和形体两方面有充裕准备,不宜“猝上暴下”。精神上,要求“以和为贵”,“交接之道,无复他奇。但当从容安徐,以和为贵。”《素女经》云:“欲和之道,在于定气、安心、和志,三气皆至,神明统归,不寒不热,不饥不饱,停身定体,性必舒达,浅内徐动,出入欲希,女大快,男盛不衰,以此为节。”所谓定气、安心,即在房事前要宁心安神,泰然稳待,避免烦躁慌张,忧愤妒嫉,忿怒郁闷等情绪;所谓和志,即男女感召,配合默契,性感集中,情意合同,互相激发。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从容安徐”,获得和谐的、高质量的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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