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中旬,感染性疾病科收治了一名复治肺结核的患者。自述9年前曾患肺结核,规范抗痨治疗1年余后治愈。现因胸痛伴发热5天入院治疗,诊断:肺部感染、复治性肺结核。
复治性肺结核是指初治肺结核治疗失败或者治疗后再次复发的肺结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都称为复治:1.初始治疗失败的患者。2.规律用药满疗程之后做痰液化验,痰菌又转为阳性的患者,就是痰中又再次找到结核杆菌的患者。3.不规律化疗超过1个月的患者。4.慢性排菌的患者,这四种都属于复治。
初治性肺结核是指:1.未开始抗结核治疗的患者。2.正进行标准化疗的方案用药,而未满疗程的患者。3.不规则化疗未满1个月的患者,这三种属于初治。
复治肺结核的临床表现和初治肺结核没有什么区别,都表现为:发热,多为低热、盗汗、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胸痛等,部分患者可无临床症状。
复治肺结核患者所选用药物的治疗方案和初治的标准化疗方案不同,一般都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来制定复治方案,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复治的肺结核要根据第一次治疗时所选用药物的种类、疗程和治疗的效果;复治的肺结核患者要看复治时痰结核菌培养的药物敏感试验,根据这个药敏的试验结果,从中选择有效的药物来组成新的治疗方案;还要根据患者身体的耐受性,因为复治的二线方案中的药物副作用比较多,如果患者的身体耐受不了,还得重新选择有效的药物来补充治疗方案。疗程一般为九个月至一年时间左右,如果复治性肺结核治疗失败或者复治性治愈后再次复发成为难治性肺结核,难治性肺结核一旦形成就意味着治疗难度增加,而且经济上的压力也成倍的增长,治疗的时间也延长。
复治肺结核饮食没有特别多的要求,服药和治疗期间以清淡、易消化,产气少的食物为主,避免吃辛辣、油腻、刺激的食物,避免吸烟,饮酒。如果病情较轻,适当的进行体育锻炼,如果病情较重,绝对卧床休息。服药期间按时、按量、规律、联合用药,需要足量和足疗程的用药。注意观察药物的副作用,定期复查相关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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